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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撞上电动车,法院判宠物主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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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遛狗不牵绳撞上电动车,双方过错叠加导致事故,法院会按过错比例划分责任。深圳中院最新判例明确:骑手超速、占道、不戴头盔,狗主人未牵绳、带狗进入机动车道,双方同等责任各担50%。伤者一级伤残损失超400万,宠物主赔偿200余万。交通事故赔偿看双方过错,不牵绳不是全责,违规骑行也会自担损失,道路安全没有局外人。

夜间不戴头盔超速行驶,撞上没牵绳的大狗,狗死亡、人重伤,伤者家属起诉宠物主,法院案例解析→

  一个不戴头盔超速行驶

  一个机动车道不牵绳遛狗

  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该谁扛?

  9月19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一起相关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某日夜间,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道路行驶时,车辆前部与王某带领的大体型宠物狗碰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宠物狗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鉴定该两轮电动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相关规定)驶入机动车道且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王某携带宠物进入机动车道遛狗、未按规定使用束犬绳,是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先后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长期处于昏迷状态,经司法鉴定,李某伤残等级为一级,属完全护理依赖。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并保留后续治疗费的追索权利。

  法院审理

  本案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涉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有据,在无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应作为责任认定的核心依据,双方对事故发生存在同等过错。

  针对李某主张的各项损失,法院结合病历、医疗费发票、鉴定意见等证据逐一核定。经核算,事故造成李某各项损失共计400万余元。其中,医疗费110万余元,残疾赔偿金140万余元,护理费38万余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3万余元,另有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综上,法院结合双方同等责任的过错比例,确定王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判决王某向李某支付相应赔偿款。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不少养犬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夜间人少、犬只温顺就可以放松管束,却忽略了宠物脱离管控后闯入机动车道的巨大风险。一旦酿成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养犬人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轻则面临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超速、不戴头盔等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驾驶人自身安全,危及道路行人人身财产安全,加大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会直接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

  法官提醒,广大养犬市民应主动尽到安全管理责任,自觉规范养犬行为,外出全程束犬绳,不携带宠物进入机动车道、快速路段等危险区域。电动车驾驶员也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危险驾驶行为。道路安全没有局外人,需要每一位参与者共同守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大事件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以下评析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这起案例打破了很多人"遛狗不牵绳就是全责"的固有认知。法律上侵权责任的核心是看过错、论因果,谁的错、错多大,就担多少责。对养宠人来说,牵绳不是道德建议而是法定义务,一旦未牵绳引发事故,轻则赔钱,重则涉刑。对电动车骑手来说,超速、占道、不戴头盔这些看似"小事"的违规,出事时不仅伤得更重,还会直接导致索赔打折。道路安全没有局外人,守规矩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

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用手机拍照录像,记录现场位置、车辆状态、狗是否牵绳、狗主人在场情况等关键信息,有监控路段及时申请调取。

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无论损失大小都要报警,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没有这份文件后续维权会很被动。

伤者及时就医并保存全部票据

第一时间送医治疗,所有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住院记录、用药清单都要原件保存好,这是索赔的直接证据。

伤情稳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

治疗结束后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直接决定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核心赔偿项目的金额。

制作证据清单和损失明细表

把所有证据分类整理,包括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鉴定报告、误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同时列明各项损失的具体金额和计算依据。

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先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拿着完整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诉讼请求要覆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遛狗不牵绳被撞,狗主人要全责吗?

答:不一定。根据《民法典》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被侵权人自身也有过错,可以减轻饲养人责任。深圳这起案例中,骑手存在超速、占道、不戴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法院认定双方同等过错,各担50%责任。

问题2:电动车撞狗受伤,能索赔哪些费用?

答: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该案中伤者一级伤残,各项损失合计400万余元。

问题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金额怎么算?

答:先由法院核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总额,再按责任比例分摊。该案总损失400万余元,双方同等责任各50%,宠物主需向伤者支付200万余元赔偿款。

问题4:狗主人不牵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答:有可能。如果未牵绳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养犬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刑事犯罪。

问题5:电动车超速不戴头盔,会影响赔偿吗?

答:会。超速、占道、不戴头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加重自身伤情,还会直接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该案中骑手正是因为多项违规,导致自己也要承担一半损失。

问题6:狗死了,狗主人能向骑手索赔吗?

答:可以。宠物属于个人财产,狗死亡属于财产损失,狗主人有权要求骑手按责任比例赔偿。但赔偿金额以狗的购买价或市场评估价为准,日常饲养费、精神损失费法院一般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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