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有缺口的封闭路段飙车致伤亡,项目施工单位与同乘人要不要担责?
编者按:
未成年人夜间进入封闭施工路段飙车相撞致两死一伤,交警未认定事故责任时,法院仍可依据过错划分赔偿比例。施工单位已设警示并封闭道路,围挡缺口与事故无法律因果通常不担责。同乘人对危险有认知仍搭乘,可能分担责任。十六周岁在家务农、收入不独立,一般仍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封闭路段深夜飙车致两死一伤,围挡留有缺口是否要担责?同乘为何需承担责任?16 岁务农少年能否视为成年人?
深夜,一条尚未通车的封闭施工道路上,两辆电动自行车迎面重重撞上。两名未成年人先后殒命,两个家庭因此破碎。
事发之后,一连串疑问摆在所有人面前:设置了警示牌、用水泥墩封堵的施工道路,围挡留有缺口,管理方需要为此担责吗?交警查不清事故成因、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赔偿责任该怎么划分?已满16周岁、在家帮忙务农的孩子,能不能算作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出事自己承担赔偿?
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悲剧发生在深夜的在建道路
2024年8月的一天23时许,南宁一段封闭在建、禁止通行的施工道路上,15周岁的王某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搭载13周岁的梁某某,和16周岁的周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迎面相撞。
撞击力度巨大,两车严重损毁,散落物范围达1600cm×1200cm,现场没有留下明显刹车痕迹。王某某、梁某某送医抢救后相继离世,周某某在事故中受伤。
交警部门查明,事发路段属于封闭施工在建道路,两端设有“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否则后果自负”警示牌,并以水泥墩和钢管封路,但因存在缺口,电动车仍可进入。因现有证据无法查清事故成因,交警部门依法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认定责任。
悲痛之下,两名遇难少年的父母分别提起诉讼。王某某父母提出,要求周某某及其父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万余元,案涉封闭施工道路的施工单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梁某某父母同样起诉,主张周某某一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案涉封闭施工道路的施工单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诉讼过程里,各方争议不断:周某某一方提出,孩子已满16周岁,在家务农,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由周某某本人承担;两名死者家长则认为,道路围挡存在缺口属于管理疏漏,施工单位应当担责,王某某和周某某对事故应当承担同等责任。
最终责任这样划分
一审法院在没有交警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下,审理该案的法院结合现场材料、笔录和各方陈述,从民事侵权角度划分责任:王某某承担75%主要责任,周某某承担15%次要责任,搭乘车辆的梁某某承担10%责任;施工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周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应的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依照一审法院判决,周某某父母需要向王某某父母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6万余元,向梁某某父母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5万余元。赔偿款优先从周某某个人财产中支付,财产不足的部分,再由他的父母补足。两名死者家属其余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除施工单位以外,其余当事人不服一审结果,全部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争议焦点
一、围挡留有缺口,施工单位为什么不用担责?
不少人会觉得,围挡没完全封死、留下可以通行的缺口,管理就不到位,出事就该负责。
本案中,案涉封闭施工道路的施工单位已在道路两端设置禁行警示牌,并用水泥墩和钢管进行物理封闭。虽然道路存在可供电动车通行的缺口,但该缺口与事故的发生之间不具有侵权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当限于因施工行为本身所产生的合理风险。
案涉封闭施工道路的施工单位对于他人故意规避封闭设施、擅自进入禁行区域后自行实施的危险行为,不具有事先预见和实时控制的法定义务和能力。
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王某某、周某某等人无视封闭警示,擅自进入禁行路段,且未安全驾驶。因此,案涉封闭施工道路的施工单位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为什么不是同等责任,搭乘的孩子为何也要担责?
交警部门因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而未认定责任,但法院在民事侵权案件中,有权根据查明的事实独立划分责任比例。
本案中,王某某的过错最为突出:未满16周岁,依法不具备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主体资格;证人证言证实其存在飙车、翘头等高度危险驾驶行为;违规搭载超过12周岁的梁某某;现场无制动痕迹、两车大面积损毁、散落物范围巨大,足以印证其车速快、危险驾驶行为放大了损害后果。因此,王某某承担75%的主要责任。
周某某虽未被证明存在飙车、翘头行为,但其明知道路封闭,仍驾驶无号牌、改装后时速远超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入,且未保持安全车速、未尽合理观察避让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次要过错,承担15%责任。
梁某某已满13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飙车、翘头的危险性应当具有认知和判断能力,仍搭乘该车辆,客观上鼓励、助长了危险驾驶行为,加剧了车辆操控风险,承担10%责任。
三、满16周岁在家务农,算是法律上的成年人吗?
很多家庭都有这样的误区:孩子满16周岁、在家帮忙干农活,能拿到零花钱,就算独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里的“劳动收入”应当是固定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等;“主要生活来源”是指未成年人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能够维持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不需要借助他人经济上的资助。
本案中,周某某提交的村委会证明仅能证实其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但该务农行为系在家庭承包土地范围内参与家庭共同劳动,劳动成果归属于家庭整体,并非其个人独立经营所得的稳定收入。
周某某本人也陈述“想要钱时父亲会给零花钱”,可见其日常生活开支仍依赖父母供给。因此,周某某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赔偿责任应由监护人即父母承担。
给所有家长的提醒
一场悲剧,两个家庭永远失去孩子,这样的结局让人痛心,也值得所有家长警醒。监护从来不是只保证孩子吃饱穿暖。
一、管好车,更要管好人
电动自行车不是玩具,非法改装不等于酷炫。骑行电动车,法定年龄是年满16周岁。不要给孩子购买改装车辆,更不要默许、纵容孩子深夜结伴外出飙车。一旦发生事故,监护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会因为“是孩子自己闯的祸”就免除责任。
二、别让“没时间管”变成“没机会管”
这起事故发生在深夜23点,孩子在外聚集骑行,家长却一无所知。未成年人判断风险、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不足,深夜外出、违规载人、结伴飙车都潜藏巨大危险。家长要多留意孩子的去向、同伴,发现危险行为及时制止。
三、务农不等于独立,零花钱不等于劳动收入
不要误以为孩子辍学在家干农活、能拿到零花钱,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成年人。法律上,参与家庭共同劳动、收入归家庭整体、日常开支仍靠父母供给,不构成“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孩子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仍要由父母承担。与其出事之后纠结孩子算不算独立,不如提前扛起监护责任,守住安全底线。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广西高院”公众号
作者:黄雅静、吴昊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以下评析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这类案件的关键不是“有没有认定书”,而是谁能证明对方有过错、过错与损害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施工单位并非天然免责,但若已尽到警示和封闭义务,缺口只是被他人故意规避,法院往往不认定其担责。未成年人飙车、违规载人、同乘人明知危险仍搭乘,都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家长不要误以为孩子十六岁在家干活就“独立了”,只要没有稳定个人收入,监护赔偿责任仍在父母身上。维权时要尽早固定现场、车辆、证人和管理缺陷证据,避免只盯一方而漏掉真正应担责的主体。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封闭施工路段出了事故,施工单位一定要赔吗?
答:不一定。施工方已设置禁行警示牌、围挡和水泥墩等安全措施的,围挡缺口若与事故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通常不承担侵权责任;但若警示不足、防护不到位、夜间无反光提示,或围挡缺陷直接诱发事故,仍可能按比例赔偿。
问题2:交警没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还能起诉索赔吗?
答:能。交警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影响民事索赔,法院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车辆损毁情况、当事人过错等,独立认定赔偿责任比例。
问题3:电动车同乘人为什么也要承担责任?
答:同乘人若明知飙车、超速、违规载人等危险仍搭乘,会对危险驾驶起到鼓励作用,也会增加车辆操控风险。法院可能认定其存在过错,酌定自担部分损失。
问题4:十六岁在家务农,出事能自己承担赔偿吗?
答:一般不能。十六周岁以上只有以稳定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才可能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家庭共同劳动、靠父母给零花钱的,通常仍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5:未成年人飙车致人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答:常见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具体金额需结合票据、鉴定意见、当地赔偿标准和责任比例计算。
问题6:施工单位不赔,赔偿款最后找谁要?
答: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先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若对方驾驶改装车、无号牌车,车辆管理、改装来源等证据也会影响责任承担。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固定事故证据
保存报警记录、事故证明、现场照片、围挡与缺口照片、车辆位置、散落物范围、行车记录仪或周边监控线索、证人联系方式。
明确起诉对象
通常可列驾驶人及其监护人;若围挡、警示、照明明显不足,可追加施工单位或道路管理方;车辆存在改装、出借情形的,可追加车主或管理人。
确定诉讼请求
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处理丧葬误工费等,并请求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选择管辖法院立案
一般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涉及多个被告的,可选择其中一个被告住所地法院。
准备赔偿计算材料
提供死亡证明、户籍信息、医疗票据、交通票据、收入证明、鉴定意见、当地赔偿标准依据。
庭审重点举证
围绕各方过错、危险行为、因果关系、监护人管理义务、施工单位是否尽到警示防护义务进行举证质证。
必要时申请鉴定
对车辆速度、改装情况、伤残或死亡原因、道路安全设施缺陷等,可申请司法鉴定。
判决后申请执行
对方不履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可查询其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线索;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的,可先执行其财产。
